近日,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形象,改善居民就医环境,县卫生局决定利用40天时间,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活动。
一是组织发动。召开全县卫生工作会议,县政府、卫生局领导对医疗机构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。通过本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,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崭新的院容院貌迎接创卫检查,为患者和医务工作人员创造舒适、整洁的就医环境和工作环境。二是开展治理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成外部环境、内部环境卫生治理,主要包括:建筑外墙、场地、绿化、线路、医疗废物暂存点、生活垃圾存放点、门急诊和病房走廊、墙面、办公桌椅、工作台、医疗器械以及供应室、食堂等设施、设备等。三是督促整改。县卫生局将组织专项考核验收,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评为好、中、差三个层次。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考评结果,将与机构等级评审、新农合结报系数管理等进行有机结合。对组织不力、治理效果差的医疗机构,将取消年度评先、评优资格,并将其列为新农合、卫生监督的重管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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